各学院(系):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落实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争取在今后上海市、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05年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遴选进行精品课程建设立项。
一、立项目标
1、以精品课程建设全面带动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为本科教育提供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平台。
2、着重对2004级本科培养计划所确定的通识教育与基础课程、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进行建设,这两类课程计约400门(详见附件)。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专业主干课程也可申请进行建设。2005年度优质课程建设拟建设120-150门左右,建设期1年。
3、按照同教[2003]050号文《关于我校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05年拟建设校级精品课程40-50门。今后,申请我校精品课程须已评为校优质课程或已通过优质课程建设立项。因此,本次优质课程建设也为遴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做准备。
二、建设要求
参照《同济大学优质课程指标体系》、《同济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要求,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要求于2006年1月底前将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标、课件、同行评价及学生评价等上网(在网页上能反映师生互动及访问情况)。若申请2005年度的校精品课程,则需于2005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要求,并拍摄教学录像。精品课程评价重点在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效果、教学成果及课程在本领域的影响。
各学院(系)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管理,在政策保障及相关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以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各学院申报优质课程建设门数原则上不低于通识教育课与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总数的30%。
三、申报方式:请优质课程负责人填写《优质课程建设申请书》一式二份,由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统一申报到各学院,学院组织评审,由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2005年2月28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批准后建设费统一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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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