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认定学分的通知
时间:2007-05-25

各学院(系):

为了更好落实创新人才培养,学校于2006年制定了《同济大学关于本科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成果认定学分的暂行办法》(同教[2006]81号)。现学校将于20076月进行在校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成果学分认定工作。

(一)成果时间范围: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创新实践成果分为:1、竞赛获奖;2、论文发表;3、科研课题获奖;4、发明专利

(三)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6167  学生登陆教务处选课网进行创新实践活动成果学分认定申请登记,登记全部信息后,在网上直接打印申请表。同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书交至学院(系)。学院(系)负责收集学生竞赛获奖或科研课题获奖的证书复印件、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奖杯照片;发表论文复印件、目录、封面;专利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与原件核实,在复印件上盖章。

268 612 各学院教务员对复印件和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且在网上确认成果及学分等级;每份申请表必须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每份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和复印件材料。学院还需直接在网上打印学院(系)申请清单。

3613614 以学院(系)为单位送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清单至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地址:行政南楼111 徐沁老师收,联系电话:65988916

4615620 学校教务处对所有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附件:

同济大学关于本科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成果认定学分的暂行办法》(同教[200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