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2004学年优良教学状态学院(系)"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9-11
各学院(系):
“2003-2004 学年优良教学状态学院(系)”的自评工作现已开始,自评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理学院以系为单位进行自评,其他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自评。 本科生教育部分自评报告及相应附件于11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南楼118室)。指标体系、自评报告格式请从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信息公告”栏中下载。
研究生教育部分自评报告及相应附件于11月5日前交研究生院(瑞安楼504室)。
点击下载指标体系和自评表格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0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