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0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5-09-11
经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研究决定,并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在2005年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该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并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竞赛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
二、竞赛对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科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时间:初赛于2005年4月17日(星期日)举行,决赛于5月22日(星期日)举行。
四、竞赛题型与命题范围: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据《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的技能,特别是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如果决赛加口试(口试50分),满分则为200分。
五、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除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外,同时学校也给予奖励。
六、报名方法:校本部和嘉定校区学生到各院(系)教务科报名,沪西校区学生到各院(系)沪西校区办公室报名。参赛费每人15元。
请各院(系)接通知后积极宣传,并组织做好本次竞赛的报名工作。报名表及参赛费请于3月7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本部行政楼110室)。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该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并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竞赛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
二、竞赛对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科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时间:初赛于2005年4月17日(星期日)举行,决赛于5月22日(星期日)举行。
四、竞赛题型与命题范围: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据《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的技能,特别是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如果决赛加口试(口试50分),满分则为200分。
五、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除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外,同时学校也给予奖励。
六、报名方法:校本部和嘉定校区学生到各院(系)教务科报名,沪西校区学生到各院(系)沪西校区办公室报名。参赛费每人15元。
请各院(系)接通知后积极宣传,并组织做好本次竞赛的报名工作。报名表及参赛费请于3月7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校本部行政楼110室)。
教务处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