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同济大学评选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时间:2007-10-31

各学院(系):

 

为落实教育部“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我校开始启动2007年同济大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范围

在同济大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校级、上海市级和国家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参评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长期担任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为本科生完整讲授一门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自编或主编高水平的相关教材。

2、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原则上参评教师应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成果,为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3、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且能转化为教学服务。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学院(系)审核批准后,择优推荐。

2、各学院(系)在推荐过程中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学院(系)的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请于11月20日之前将纸质及电子稿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学院(系)教学名师奖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