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征求校外实习单位对我校学生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5-11-18
各院(系):
为了迎接教育部2007年对我校办学水平评估,学校需要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校外实习的基本情况,以及接受学生实习的企业(单位)对我校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将《同济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征求意见表》发给你们,请按照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阶段课表中的实习计划,于11月25日前填好表格上半部分内容后,汇同实习单位名称、地址、部门、联系人、邮编等情况(用书面形式)一起交到实践教学科(110室)。学校将各学院(系)填好上报的“征求意见表”统一发往各实习单位。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 务 处
200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