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门:
教育部今年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为980人,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为685人(校内445人),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95人,另有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10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2、各院系应在确保各专业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推免生条件和下达的名额,认真做好接收本校推荐生的选拔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做好选拔和接收其他重点高校优秀推荐生的工作,以改善和优化生源结构。
3、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将与各院系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本科生培养院系与接收推免生的院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与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2011年度招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院系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为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院系的推荐工作。同时,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
三、名额分配
1、各院系推免生总名额按照2011届预计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6.5%推选,其中校内学术型学位按7.0%推选、校外学术型学位按5.0%推选、专业学位按4.5%推选,共计725名(校内学术型309名、校外学术型221名、专业学位195名)。
2、用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1).大学生创新项目12名(校内学术型7名、专业学位5名)
2).创新实践活动成果突出的学生14名(校内学术型7名、专业学位7名)
3).学生工作后备人才培养4名(校内学术型4名)
3、用于各类专项计划、政策支持:
1).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10名(校内学术型10名)
2).退伍学生7名(校内学术型3名、专业学位4名)
4、用于鼓励各院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的深化,改善生源质量等政策支持:
1).支持工程教育改革项目的试点工作,在推荐名额中总计分配81名用于试点工作(校内学术型10名、校外学术型2名、专业学位69名)
2).改善博生源质量12名(全部为校内学术型,由研究生院分配具体名额),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9名(全部为专业学位)
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内学术型学位14名、校外学术型学位13、专业学位3名;理学部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校内学术型分别增加7名、3名和3名,校外学术型各增加1名;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校内学术型增加4名,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校内学术型增加3名、校外学术型增加1名。
4). 鼓励科研特区(平台)、学科交叉和跨院系推免26名,以及《2008-2009学年同济大学学院(系)本科教学基本状态考核结果》优秀院系18名,以上全部为校内学术型推免。
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四、实施办法
按《同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二¡一¡年八月版的《同济大学学生手册》中第50页)执行。
各院系接收校外免试研究生的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需要而定,原则上不超过总硕士招生规模的50%。
名额分配中的1、4、由各院系负责操作;2、2)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核推荐,团委负责操作;2、1)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核推荐,教务处负责操作;2、3)、3、1)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核推荐,学生处负责操作;3、2)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操作,武装部协助;4、2)改善博士生源由研究生院负责操作。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各类名额。
五、时间安排
1、从即日起到9月21日为止,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按时入学,不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和找工作等),其中申请2、3、1)名额的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核,并及时转交给负责操作的团委、学生处或教务处。
2、9月25日前,各院系、有关部门的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审核,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向校内推荐的,原则上按1:1.2确定名单;向校外推荐的,按1:1确定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七天之内无任何异议的,向校外推荐的学生获得2011年推免生资格,可将填写的校外申请表(允许多个学校)交院系确认(签名、盖章)并交教务处审核(签名、盖章),向校内推荐的学生获得参加校内复试的资格,复试合格者获得2011年推免生资格。
3、9月27日(下午2:00前)各院系、有关部门向教务处按规定格式书面申报获得校外推免生资格名单(包括电子文档,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4、9月27日开始,教务处向校外推荐的学生发给获得同济大学2011年推免生资格的证明。
5、9月29日之前,各接收院系应成立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选拔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选拔考核小组成员中,凡与被考核者有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选拔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执行。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以及院系复试领导小组名单应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外校推免生报考我校的申请材料由研招办转给有关院系。考生申请材料直接交送到各院系的,必须提前送研招办进行登记,否则复试无效。具体操作办法按《关于申请攻读同济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说明》执行。
6、9月28日前,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完成对申请2、3、1)的考生面试,并通知面试合格的学生到各自所在院系进行复试。10月15日之前,各院系完成对报考本校的本校、外校推免生的复试,并及时将结果向考生公布。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50分)、专业外语(50分)、专业综合免试(100分),申请材料评价(50分),合计250分。
7、10月18日之前,各院系将拟接收的校内推免生和校外推免生的名单、复试记录表等原始材料交研招办,同时,按规定格式向教务处书面申报拟接收的校内推免生名单(包括电子文档,具体内容见附件三、附件四)。10月18日前,录取院系给拟录取校外推免生发给拟录取通知书(研招办盖章有效)。
8、向校外推荐的我校学生,从获得推免生资格之日起,就可以开始对外联系,参加外校组织的复试,相关材料由本人寄送。复试后被拟录取的,由外校书面通知我校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如果10月22日(上午10点前)尚未接到外校的拟接收函或本人未将拟接收函交到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本部行政楼122、嘉定校区行政楼118)或本人放弃,则推免生资格失效,名额不得转让。拟接收函必须由本人提交,并在登记簿上登记,作为已上交的凭证。
9、10月24日,研究生院在底楼大厅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时公布2011年同济大学推免生名单(已落实接收单位)。已落实接收单位并公示的推免生(包括报考本校及外校)到研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10、10月27日——10月31日,已落实接收单位并公示的推免生(包括报考本校及外校),均以此类别登陆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点应选择接收学校相应报名点(同济大学为本校报名点),并于11月10-14日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瑞安楼)进行验证、缴费、拍照,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推荐为校内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同时拍照、摄数码像,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推荐为校外推免生进行验证和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后,到有关报名点拍照。
11、学生领回《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后,应仔细填写,到有关部门盖章,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寄(交)给有关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2、推免生复试时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13、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包括本校、外校)还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4、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良及以上者;
3)、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受过校纪处分者。
附件一:《2011年同济大学各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1年同济大学 学院获得校外推免生资格名单(学术型学位)》
附件三:《2011年同济大学 学院拟接收校内推免生名单(学术型学位)》
附件四:《2011年同济大学 学院拟接专业学位推免生名单》
附件五:《2011年同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0年9月6日
附件一:2011年同济大学各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院系名称 | 校内学术型学位 | 专业学位 | 校外学术型学位 | 本科教学优秀 | 卓越工程师试点 | 学科交叉跨院系推免和科研平台(校内学术)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7 | 17 | 19 |
| 2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6 | 10 | 12 | 2 | 5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46(15) | 29 | 33 | 7 | 7 | 1 |
机械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