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和上海市精品课程的通知
时间:2008-04-30
各学院(系):
2008年度申报国家和上海市精品课程的工作已经启动,为顺利推进我校申报工作,提高精品课程建设质量,特通知如下事宜:
1.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者填写“2008年度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者填写“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申请表见附件1、2)。
申请表打印一份,交院(系)负责人;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meiyun@mail.tongji.edu.cn。
2.院(系)负责人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4), 并于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前统一将申请表和院(系)汇总表(1份)送交行政南楼111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meiyun@mail.tongji.edu.cn。
3.一般来说,精品课程实行逐级申报,即往年校级精品课程可以申请上海市精品课程,往年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可以申请国家精品课程。
但是校级精品课程可以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相关规定参见《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5)。
4.请各院(系)组织课程负责人仔细研读“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见附件6),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注:申报表首页“所属一级学科名称”,请填写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所属二级学科名称”,请填写二级学科门类名称,如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或地矿类、材料类、机械类等(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2: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