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宝钢教育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6-02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200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通知》,请你院(系)提名一位教师为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截止日期为6月18日。
一、 申请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 申请办法:
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评审表》在教务处网页信息公告栏中下载,《评审表》一式一份于6月1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此次申报单位:城规学院、交通学院、机械学院、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学院、物理系、化学系、数学系、软件学院、铁轨学院、体育部
附件: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