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环境后续人才,奖励在学校教学、学术研究和服务工作申请作出优秀业绩的教师,特设立“上海环境奖教金”。
一、申报对象:
在同济大学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或超额完成一学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且无不良评价或反映;
3、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教学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本学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等),且在教学环节中无任何违规表现;
5、申请人工作需满三年,本校校龄需满二年。
(二)满足下列条件中3条,可获同济大学教育奖励金级别高,影响大的奖项
1、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生高度评价,并被评为校、市或国家教学名师,或获得学校师德、师风十佳教师,或在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2、承担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建设项目,成绩突出,在1年内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高水平的教材;
3、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
4、获得上海市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
5、指导学生获得上海市、国家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6、指导本科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和省、部级一等奖项;
7、获上海或国家先进教育工作奖、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奖或其它同等奖项;
8、对全校教学工作有突出贡献。
三、奖金额度:
| 人数 | 金额(元/人/年) |
一等奖 | 1 | 15000 |
二等奖 | 3 | 10000 |
三等奖 | 5 | 5000 |
总计 | 9 | 70000 |
四、申请材料
1、请各学院(系)根据申报条件将各申报材料于 11月6 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奖励金“网上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详见《同济大学各类教学奖励金网上申报系统操作须知》。
3、候选人材料除申请表外,应同时提供有关论文、获奖项目等的复印件。已获奖材料不能上报(三年内获奖以后的新材料)。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09.10.30